专业背景深厚
钱飞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系统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与敏锐的实务洞察力。他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案件,占比约30%。他还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以及无锡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
刑事辩护成果
在刑事辩护方面,钱飞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他曾成功代理多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重大人身伤害案件。他善于从证据链断裂点、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多次实现不起诉、缓刑或罪名降格的辩护成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
民商合同专长
在民商事领域,钱飞律师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复杂合同纠纷。他注重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并重,累计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他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三级协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
代理产品纠纷
钱飞律师曾代理XX公司应诉河北设备有限公司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2019年1月24日,原告河北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XX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原告购买被告的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原告称钢管出现裂缝,被告交付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虚假,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
XX公司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其提供的,不存在侵权行为,提供的产品符合原告要求和质量标准。因该批货物是向第三人浙江XX采购,要求追加浙江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浙江XX述称现场产品不能证明是其生产提供的,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且产品合格,本案应适用合同法而非侵权责任x,现场货物裂痕可能是外力所致。
证据质证环节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技术要求、质量检验证明书、转账记录、照片、罚款通知、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被告对部分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出现质量问题的货物是其提供的。第三人对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等提出异议。
被告围绕其主张提交了原告与被告、被告与第三人的购销合同及技术参数、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原告对部分证据无异议,但对聊天记录的部分内容有不同看法。第三人对部分证据无异议,但认为不能证明勘验的产品是其生产的。
法院最终判决
法院综合原、被告提交的证据及质证意见和当事人当庭陈述,认定2019年1月24日被告分别与原告、第三人签订的无缝U型管购销合同均已履行完毕。被告在履行与原告的合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向原告提供了相关质量检验报告等。原告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的无缝钢管出现裂缝后与被告协商未果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应提供证据证明,原告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后果,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起诉,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钱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代理策略,为被告成功应对了此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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