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与教育经历
范欣璐律师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自2017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608276,服务地区为南通,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她拥有本科学历,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在法律领域展现出了较强的能力。
执业领域与案件数量
范欣璐律师执业多年,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她的核心业务聚焦于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在婚姻家事领域,离婚纠纷案件是她的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解决上,她具有显著优势。同时,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上,她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她能够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此外,她还能熟练处理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关联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诉讼结果。
执业理念与职务
范欣璐律师秉持“精研法理,恪尽职守,以专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她在行业内担任了多个职务,是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南通市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同时,她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讲师、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法治副校长以及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秘书长。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也反映了她对社会公益事业的积极参与。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例
在范欣璐律师承办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中,原告ZX与被告L某曾为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L某某。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归属于L某。随着生活情况变化,ZX认为自身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质量,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诉讼,核心诉求为变更婚生子L某某的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同时要求L某承担相应抚养费。
此案件存在诸多核心难点。变更抚养关系需满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条件,需充分举证原告抚养优势;涉及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协商,易产生争议,需平衡双方权益;还需推动被告积极配合调解,避免诉讼冗长影响孩子生活稳定性。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证据支撑+调解优先”的核心策略。首先,她带领律师团队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收集能证明“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包括原告抚养能力证据、孩子生活现状佐证以及补充辅助证据等,夯实了变更基础。其次,基于证据梳理,她为当事人制定清晰的诉讼与调解方案,明确核心诉求边界,主动对接协商,细化协商要点。最后,在庭审中,她系统举证,强化调解沟通,巩固调解成果。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XXXX)苏XXXX民初XXXX号民事调解书生效。婚生子L某某变更为随原告ZX共同生活;被告L某自20XX年X月起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生活费XXX元,同时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50%,费用按约定时间结清至原告指定银行账户;被告L某享有探望权,每月探视两次,寒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十天,暑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一个月,原告需予以配合;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负担。
在这个案件中,范欣璐律师展现了精湛高效的婚姻家事纠纷处理能力。她精准收集当事人抚养优势证据,构建扎实的事实依据体系。同时,她高度重视与法官的良性沟通协作,以专业且贴合情理的分析,助力法官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原则,为调解工作搭建顺畅沟通桥梁。她始终优先推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既兼顾孩子成长的稳定性与双方权益平衡,又依托与法官的高效沟通凝聚共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顺利落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范欣璐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办案能力,在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等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她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通过精准的证据收集、合理的方案制定和有效的沟通协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诉讼结果。同时,她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行业职务,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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