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阳市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抵押车交易纠纷案中,原告唐某因车辆被拖走,将被告史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转让款等。一审判决后,史某面临不利局面,此时,侯娜娜律师接受委托,为史某展开辩护。
明确抗辩思路
侯娜娜律师深入分析《质押债权转让协议》条款及交易全过程,提出“双方实质为债权转让、原告明知权利瑕疵”的核心抗辩思路。虽然法院最终认定合同性质为买卖合同,但这一抗辩有效弱化了原告关于“被告根本违约”的主张,为后续胜诉奠定了基础。
充分举证反驳
侯律师通过提交微信聊天记录、合同文本、债权凭证交付清单等证据,清晰证明原告在交易前已明知车辆为质押车、无法过户及存在权利风险,且以显著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受让,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针对原告“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核心主张,侯律师提出“原告债权未受损,可向债务人周X主张权利,车辆被非法拖走不影响债权行使”的抗辩意见,此意见被法院采纳。
把控流程获胜
在案件发回重审、追加第三人的复杂情况下,侯娜娜律师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制定清晰的诉讼策略。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为被告史某维护了合法权益,避免了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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