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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疑难执行与民商诉讼律师吴天成:破执行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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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8 · 1549人看过
导读:吴天成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专注疑难执行案件与民商事诉讼。曾代理卢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使卢某债权全额实现;还处理某有限公司诉朱某、肖某等股东案,助力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并担责。
苏州疑难执行与民商诉讼律师吴天成:破执行困局

丰富执业背景

吴天成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在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同时是该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他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自2019年起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作为团队负责人继续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超百家企业客户,涵盖合规管理、合同审查等多个层面。他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还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融合法律、财务、税务等多学科知识。

破解执行僵局

在卢某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该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天成律师接受委托后,未局限于原执行框架,深入梳理该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相关法律,此路径“穿透”公司独立人格屏障。最终,某公司与股东张某在庭审前置程序压力下主动和解,全额归还卢某本金,高效解决纠纷。

认定股东责任

某有限公司将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诉至法院,主张其因未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担责。庭审中,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抗辩。吴天成律师作为代理律师,未局限于签字笔迹争议,抓住“身份证有效期”关键节点,揭示肖某认缴阶段主动提供身份信息事实。法院依法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判决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案例警示市场主体要审慎对待工商登记,股东应恪守认缴承诺,债权人需善用法律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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