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刑事法律业务经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服务地区主要在北京,业务覆盖全国刑事领域。其客户类型广泛,包括涉及各类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有刑事合规需求的企业等。他工作认真负责,会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深入了解案件情况。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会见杨XX并了解案情,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开庭前提出杨XX应认定自首、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自首和立功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二十万元。
外汇平台集资案
在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案中,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非法吸收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行XX委托后,会见了解情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为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不起诉案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赔偿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沟通,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最终检察院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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