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李XX与XX公司、XX公司等就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等问题产生激烈争执。一审、二审判决后,双方仍各执一词,案件陷入了复杂难解的困局,如同一个盘根错节的死结,亟待有人解开。
理清争议焦点
鲁世超律师面对这起复杂的建工纠纷,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再审申请人提出复工后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材料款应扣除以及不应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等诉求。鲁律师深入研究案件材料,明确了各个争议焦点,为后续的代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筛选有利证据
在繁琐的证据中,鲁世超律师仔细甄别。对于材料款扣减部分,他发现申请人提供的采购、运输、签收证据能形成完整链条,具有高度可能性。在停工损失方面,他分析原审结合停工情况酌定数额已充分考量申请人利益。通过筛选有利证据,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再审破局减损
案件经过省高院两次再审,鲁世超律师不辞辛苦,不畏艰难。第一次再审将委托人需承担的停工损失从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二审未认定,经鲁律师代理,省高院提审后依法予以抵扣。最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已付材料款,成功破解复杂困局,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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