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法庭上,气氛紧张。原告甲公司和乙公司满怀期待,而被告公司则坚称无需支付费用,一场关于合同效力与费用支付的纠纷在此激烈交锋。
锁定争议焦点
2023年3月2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履行筹备工作,投入598,605.49元。但项目完成移交后,被告以协议无约束力、原告未实际投资为由拒付费用。接受委托的蒋顺花律师迅速聚焦核心,锁定案涉框架协议的效力及约束力、原告是否实际投入资金及费用金额的认定这两大争议焦点。
夯实证据链条
蒋顺花律师团队全面核查关键证据,分析协议内容后发现其并非意向性文件,而是有强制约束力的权利义务约定文件。同时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的思路。针对被告抗辩,蒋律师重点举证,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还通过专业审计报告证明费用认定依据的合法性。
庭审获胜终获赔偿
案件审理中,被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按时缴费,蒋顺花律师依据规定指出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庭审上,蒋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强调合同无效被告仍需折价补偿,原告证据完整,被告应支付资金占用费。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筹备费及资金占用费,原告成功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