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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刑事辩护陈俊全律师多领域专业服务助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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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893人看过
导读: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逾6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其核心业务领域聚焦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他成功为多起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监外执行、罪轻的辩护,展现出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南宁刑事辩护陈俊全律师多领域专业服务助当事人维权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陈俊全律师是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7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6年多时间。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及民事相关案件超800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其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

陈俊全律师的核心执业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领域。他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负责的法律服务。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刑事辩护领域:

案例一:蒙X寻衅滋事罪案

时间:2023年

简要案情: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后双方发生斗殴,造成蒙Xx、韦X等四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核心争议点:本案应定性为聚众斗殴罪还是寻衅滋事罪。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属于“无事生非”;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指出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等量刑情节

最终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七被告人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自首认罪认罚、相互谅解等情节,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蒙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案例二: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时间:[具体时间]

简要案情: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核心争议点:林某某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及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取证,分析案件证据,为林某某进行辩护,提出林某某主观上无故意等辩护意见。

最终结果:林某某获得不起诉决定。

案例三:杨某故意伤害罪

时间:[具体时间]

简要案情:杨某被指控故意伤害他人

核心争议点:杨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及伤害行为的性质和程度。

关键行动:陈俊全律师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收集相关证据,为杨某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

最终结果:杨某获得不起诉决定。

结尾

陈俊全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运用合理的法律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未来,陈俊全律师将继续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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