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与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被告长期拖欠租金。2025年叶某起诉,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欠租14.5万余元及利息。但案件存在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等问题,原告面临败诉风险。此时,丁云龙和魏X律师接受委托。
厘清关键关系
丁云龙律师深知案件的复杂性,首先着手解决原告主体资格问题。他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避免了因权属瑕疵导致的败诉风险。同时,通过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据,固定了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的时间,为后续的诉讼打下了坚实基础。
调整策略应对
庭审中,丁云龙律师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了诉求的合理性。而被告提出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这对原告极为不利。丁云龙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有效应对了反诉风险,避免了赔偿责任。
逆转胜诉结局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以及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丁云龙律师凭借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不利条件下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案件的逆转。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