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刑事辩护
高永帅律师自2021年起开始执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同时担任工会调解员。在成为专职律师之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熟悉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段工作经历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也让他具备了从全局视角审视法律风险的能力。此后,高律师将执业重心放在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
杨XX帮信案轻判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此次又因涉嫌帮信罪被起诉。公诉机关指控杨XX在2022年89月期间,提供银行卡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且杨XX系累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高永帅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如自首、积极协助案件办理、主观恶性较小、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等。虽然法院未认定自首情节,但采纳了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最终,杨X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在情节严重且系累犯的情况下获得了相对轻的判决。
谭卢诈骗案缓刑
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2023年8月,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后,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冒充黄冈市委领导添加微信好友实施诈骗。虽因被害人警觉未遂,但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二人构成诈骗罪,系犯罪未遂、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高永帅律师为谭XX辩护,指出其属于诈骗未遂、从犯且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最终,法院认定谭XX、卢XX构成诈骗罪,但鉴于二人具有坦白、自首、从犯、未遂、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卢XX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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