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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资深律师助力公务x涉罪案改判,保其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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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7 · 1631人看过
导读:徐征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就职于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他擅长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领域。在张X徇私舞弊案中,一审缓刑,经他辩护二审改判定罪免刑,保住公务x公职。其秉持“专业引领、尽责至善”的执业理念。
泰安资深律师助力公务x涉罪案改判,保其公职

一、资深律师的多元资质

徐征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研究生学历,自2006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5440。他是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还身兼众多社会职务,如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山东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等,是一位资质深厚、社会认可度高的律师。

二、复杂案件的背景剖析

本案中,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X犯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张X在担任肥城市XXX镇畜牧兽医站检疫员期间,违反相关规定,为未用国家强制免疫疫苗进行强制免疫、不具有动物免疫证的养殖户杨X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审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张X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三、精准辩护的策略制定

徐征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人,提出了多方面的辩护意见。他指出上诉人的几次供述内容高度重合,有复制粘贴之嫌;上诉人并非出入境检疫机关和国家质检总局工作人员,不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适格主体;上诉人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虽程序违规,但并不是伪造变造的,实际结论也是真实的,故上诉人主观上没有徇私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没有舞弊行为。

四、显著的量化成果

二审审理,虽然事实和证据一审相同,但二审法院采纳了张X提出的“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所检疫动物无食品安全问题,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一审量刑过重”的上诉理由,依法改判定罪免刑。这一结果不仅让张X避免了刑事处罚,更保住了他的公务x公职,充分体现了徐征律师专业的辩护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徐征律师凭借其专业和尽责,在刑事案件、公司合规、债权债务等领域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其核心客户群体包括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以及有合规需求的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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