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肇事类刑事案件中,准确认定责任和合理量刑至关重要。律师需要在复杂的案件事实中,为被告人寻找合法合理的辩护点,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本案中,焦梓铭律师面对被告人刘X交通肇事致四人死亡的严重指控,展开了一系列严谨的辩护工作。
剖析事故多因性
律师指出本案事故的发生具有多因性,认为四轮电动车驾驶人徐X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事故的直接诱因。同时,刘X对车辆超载无主观故意,所驾驶车辆系合格车辆,其是在行驶途中为了避让四轮电动车才造成后续事故,主观过错相对较小。
主张自首情节
律师提出刘X事故发生后未逃离现场,第一时间通过对讲机联系公司并留在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不过,法院认为刘X联系公司和拨打急救电话是履行工作职责和自救措施,不具有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未认定自首情节。
强调从轻因素
律师还强调刘X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极小,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最终综合考虑刘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公司及保险公司赔偿取得部分谅解、羁押期间表现良好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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