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庭纠纷中,抚养权争夺往往伴随着复杂的矛盾与情感纠葛。戴丽萍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在实务中精准运用法律理论,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紧扣核心原则
戴丽萍律师深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核心原则。在本案里,她明确指出张X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不符合抚养权判定的法定要求。此行为不仅侵害了李X的探望权,更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律师依据这一原则,为案件调解和结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多元调解促和谐
在法庭调解阶段,戴丽萍律师展现出卓越的沟通能力与专业素养。她联合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及心理咨询师,从法律、情感、子女成长等多个角度与双方沟通。通过这种多元调解方式,打破双方的对立僵局,促成双方达成轮流抚养的调解协议。这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减少了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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