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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藏匿孩子抚养权案:“最有利原则”下的权益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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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16 · 114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戴丽萍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10201911101129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3136461953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戴丽萍,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入所执业以来,长期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以及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的劳动工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民间借贷等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帮助当事人妥善处理各类纠纷,致力于做一名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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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抢夺藏匿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中,戴丽萍律师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联动多方力量,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权益。
抢夺藏匿孩子抚养权案:“最有利原则”下的权益守护

婚姻家庭纠纷中,抚养权争夺往往伴随着复杂的矛盾与情感纠葛。戴丽萍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在实务中精准运用法律理论,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紧扣核心原则

戴丽萍律师深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判定核心原则。在本案里,她明确指出张X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不符合抚养权判定的法定要求。此行为不仅侵害了李X的探望权,更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律师依据这一原则,为案件调解和结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多元调解促和谐

在法庭调解阶段,戴丽萍律师展现出卓越的沟通能力与专业素养。她联合法官、妇联工作人员及心理咨询师,从法律、情感、子女成长等多个角度与双方沟通。通过这种多元调解方式,打破双方的对立僵局,促成双方达成轮流抚养的调解协议。这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最大程度减少了父母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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