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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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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6298人看过
导读: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另外一种是死刑缓期执行。那么之所以是会出现这两种情况是因为我国法律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在整个案件中的地位以及是否自首或者是有从轻的情节。那么死刑缓期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二、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关于死刑缓期执行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那么我们现在知道了基本上只要有自首情节都可以成为死缓,而且在缓期两年的过程中如果表现良好则可以减刑为无期,在缓刑期间如果还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减刑到15-20年。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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