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
依据我国法律,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主要有以下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比如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订立的不动产买卖合同。
2.虚假意思表示: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如为逃避债务虚假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
3.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例如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就销售商品房。
4.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内容违背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无效,如为进行违法活动而买卖不动产。
5.恶意串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像卖家与第三人串通损害买家利益。
二、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指什么
1.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专属管辖,即特定纠纷只能由特定法院管,其他法院没权管,当事人也不能协议改管辖法院。
2.涉及不动产买卖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为不动产搬不走,当地法院便于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执行裁判。
3.专属管辖排他性强,排除其他法院管辖权和当事人协议选法院的权利。
三、不动产买卖诉讼的时效时长是多少
1.不动产买卖诉讼通常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2.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3.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无法行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4.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履行请求等,会使时效中断,中断起重新计算。
在探讨不动产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问题。比如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双方的财产返还问题。一般来说,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此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您在不动产买卖合同方面,对合同无效后的财产处理、赔偿责任划分等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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