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经历
段彪永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深造,取得硕士学位。自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99447,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目前就职于云南曲直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副主任一职。在行业内,他还担任着云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师协会副会长、昆明市律师协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副主任以及昆明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重要职务,这些经历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卓越能力,也为他处理各类工伤赔偿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
擅长领域与案件类型
段彪永律师深耕于云南省内工伤赔偿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工伤案件已逾600件,其中工伤赔偿案件占比约90%,可见他在这一领域的专注和专精。除了常见的工伤赔偿案件,他在工亡案件、超龄工伤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诉讼领域,段律师亦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此类案件达13件,且主要集中在不予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占比约80%。同时,他还熟悉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部位增补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这种全面的专业能力使他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工伤赔偿法律服务,从案件的各个环节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代理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详情
在段彪永律师丰富的执业经历中,代理曲靖陆良县八级工伤案件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2023年3月,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处,月工资8000元,由被申请人次月15日左右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发放。然而,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023年5月,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货车上装塑料管时不慎从货车上摔下受伤,随后送医院治疗。直至2024年11月,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伤害情形为工伤。2025年5月,经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认定申请人为伤残八级。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裁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于用人单位未为申请人参加工伤保险,所以本案所涉的工伤保险待遇均由被申请人依法支付。对于停工留薪期工资,参考《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害部位所对应的停工留薪期应为35.5月,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结合住院天数及工资等客观事实,对申请人的主张予以适当支持,具体支持金额为24000元(8000元/月x3月)。对于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综合市场价格水平、有关标准和举证实际,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人2400元的主张予以支持。
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经仲裁庭合议,裁决由被申请人公司支付申请人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8000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909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47294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4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48元、住院期间护理费2400元,上述款额合计311140元,限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完毕。此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如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陆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符合法定情形的可向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执业理念与服务价值
段彪永律师秉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当事人的委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在工伤赔偿领域,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无论是处理复杂的工伤认定程序,还是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与对方进行激烈的辩论,他都能以专业的素养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他的服务不仅为受伤的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总的来说,段彪永律师在工伤赔偿领域具有显著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值得广大客户信赖。在面对工伤赔偿问题时,选择段彪永律师及其团队,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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