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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高温补贴几个月?

时间:2024-02-28 16:36:40 浏览:15322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山东烟台高温补贴几个月?

在几年前颁布的防暑降温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企业要向高温天气中工作的职工,发放高温补贴。具体金额参考当地制定的标准。由于南北方气候条件不同,像南方省市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会长一些,而一些北方城市,则相对较短。那么,山东烟台高温补贴几个月?下面小编根据当地政策和大家讲一讲。

一、山东烟台高温补贴几个月?

根据规定,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范围包括室内室外多个工种,按照《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露天作业比如交巡警、快递员、建筑工人、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工人;室内作业如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贴。

劳动者因在高温天气下工作引起中暑,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中暑死亡或者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拿不到高温补贴怎么办?

根据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员工在高温下作业却没收到高温津贴的,可通过企业所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争取合法权益,或拨打12333投诉。用人单位拒不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用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

通过小编这么一讲,大家应该知道了山东烟台高温补贴几个月。按照山东烟台市规定,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是每月200元,从6月份发放到9月份,一共有4个月的时间。职工如果请假的话,企业会根据请假的天数,扣减相应的高温补贴。企业违反规定,拒绝支付的,职工可以到烟台劳动保障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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