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他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具备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从2015年至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在刑事法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擅长业务领域
陈晓伟律师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同时,他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以及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见解。他能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的刑事法律服务,帮助客户有效应对各类刑事法律问题。
媒体形象展现
陈晓伟律师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这不仅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展示了他对社会热点法律问题的敏锐洞察力和专业分析能力。
行业贡献成果
陈晓伟律师在专业领域积极探索并有所贡献,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这一成果体现了他对刑事辩护实践的深入思考和总结,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经过辩护,从轻处罚”一案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负责招揽集资参与人及管理下属人员,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并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审理前,提出杨XX应认定为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等辩护意见。最终法院虽未采纳自首和立功的辩护意见,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等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集资诈骗案辩护
“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损失数额特别巨大”一案中,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了解行XX业务情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定王X、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对全部数额承担刑事责任,系主犯,但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最终行XX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案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上,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提出本案系张X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客观上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等理由。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综上所述,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通过对不同类型刑事案件的成功辩护,为客户争取了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刑事法律的实践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他的专业服务和法律智慧在刑事法律领域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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