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4日,B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一场关乎其自由与前途的法律较量就此展开。
案件起因
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间,B某多次到XXX参与游戏活动,通过微信转账向电玩社经理兑换游戏币,还将游戏币转卖给其他玩家。公安机关认为,B某转卖游戏币的行为涉嫌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犯,故而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律师辩护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的明月律师接手此案后,制定了全面的辩护策略。在实体之辩上,她直击核心,指出B某的行为是玩家间偶发的游戏币“拆借”,并非为赌博活动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且其不构成赌博罪。在证据之疑方面,她着重指出《讯问笔录》存在问题,提请检察官关注取证程序合法性。在羁押必要性之论上,结合B某无前科、有稳定公职等情况,紧扣“少捕慎押”政策,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条件。明月律师将这些观点写入《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检察机关。
案件结局
检察机关经审查,全面采纳了明月律师的辩护意见,认为B某无逮捕必要,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B某在被刑事拘留11天后顺利释放。后续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历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最终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完全印证了明月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提出的核心观点,成功为B某保住了公职。明月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有效辩护,不仅让B某重获自由,也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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