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专业背景
蒋顺花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是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她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她还是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公司法务等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二、案件情况介绍
2023年3月2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原告甲公司自筹资金开展筹备工作,若未成为项目实施主体,被告需按实际投资发票及审计结算结果支付前期投入资金。原告甲公司委托其控股的原告乙公司具体履行筹备工作,累计投入598,605.49元。因原告未成为项目最终实施主体,双方于2023年7月5日完成项目现场移交,但被告以框架协议系意向性文件、无约束力、原告未实际投资等为由,拒不支付相关费用。于是,原告委托蒋顺花律师等提起诉讼。
三、办案策略推进
接受委托后,蒋顺花律师迅速聚焦案件核心,以“夯实证据链条、厘清合同性质、反驳抗辩理由”为核心思路推进代理工作。首先,梳理核心证据,明确合同实质性质,发现协议虽名为“框架协议”,但具有强制约束力,且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的代理思路。其次,强化资金投入事实,反驳被告抗辩,通过举证证明实际履约主体合法性、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证明审计报告合法性。再次,应对司法鉴定程序,锁定被告举证不能后果,依据相关规定让被告承担不利后果。最后,庭审聚焦核心争议,精准发表代理意见,围绕协议效力、费用认定、资金占用费等方面充分阐述。
四、案件圆满结局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蒋顺花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甲公司前期运营筹备费598,605.49元及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审计费2,500元由原告自行承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公司负担。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展现了蒋顺花律师在合同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办案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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