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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律师深耕建工领域,再审案件为企业减损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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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3 · 1967人看过
导读:鲁世超,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22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超100件。他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擅长房产、合同纠纷等。在某建工纠纷案中,经省高院两次再审,为委托人减损超千万元。其执业理念是精益求精、良知执业。
青年律师深耕建工领域,再审案件为企业减损千万

执业履历:多领域积累实务经验

鲁世超于2022年开始在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7858,服务地区为洛阳。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他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成功办理该领域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人身损害领域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他承办了10余件,占比约5%,还熟悉保险纠纷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典型案例:建工纠纷再审减损千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工纠纷案件中,再审申请人洛阳XX医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洛阳XXXX公司共同委托鲁世超等律师代理。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部分支持其诉求,XX公司等不服上诉,二审维持部分判项并调整工程款数额后,XX公司等仍不服申请再审获提审。XX公司等提出复工后工程款据实结算、已支付材料款应扣除、承担停工损失无依据等诉求。

再审认定:法院支持多项诉求

再审法院对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关于复工后工程款,因无其他明确约定且未申请鉴定,维持原审按估算价款认定;对于材料款扣减,钢材、商砼、木方款形成完整证据链条,除锈款有签字凭证且无异议,均予以扣除,车辆转让款再审中申请人放弃主张;关于停工损失,认为原审结合情况酌定数额已考量申请人利益,处理无不当。

代理成效:为企业高效维护权益

此案经过省高院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重审一审阶段根据鲁世超的辩论意见,将停工损失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二审均未认定,经鲁世超代理省高院提审后,依法将其予以抵扣。最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已付材料款,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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