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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过失性辞退涵盖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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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2 · 1519人看过
导读:非过失性辞退涵盖三种情形:一是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三是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
非过失性辞退涵盖的情形有哪些

在职场上,谁都希望工作能顺风顺水,可有时候会遭遇非自身过失却被辞退的情况。这种非过失性辞退,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冷不丁就可能打破原本安稳的工作节奏。员工们往往一头雾水,不明白公司凭什么这么做。其实,法律对非过失性辞退有着明确的规定。接下来就带大家深入了解一下,非过失性辞退到底涵盖哪些情形,以便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能清楚自己的权益和应对办法。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两年,因患病住院治疗,医疗期满后,他身体状况已无法胜任原来的体力劳动岗位,公司给他调换到文职岗位,他依然无法胜任,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能实施非过失性辞退。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例如小王在销售岗位,业绩总是排在末尾,公司给他安排了销售技巧培训,还将他调到客户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可他的业绩依然没有起色,这时公司就有理由进行非过失性辞退。

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比如一家工厂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搬迁到另一个城市,大部分员工无法到新地址工作,工厂与员工协商变更工作地点等合同内容,未能达成一致,就可能进行非过失性辞退。

四、非过失性辞退的程序和补偿

用人单位进行非过失性辞退,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非过失性辞退后,员工可能会面临社保断缴、再就业困难等问题,同时也可能对辞退的合理性、经济补偿的计算等存在疑问。遇到这些复杂的后续问题,自己处理起来可能会一头雾水。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面对职场变动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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