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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打破指控思维,助力危害公共安全案当事人无罪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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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2 · 1835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公安机关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单某立案侦查。张烜墚律师及时会见发现关键线索,主动取证还原真相,精准辩护提出无罪意见。打破指控思维,区分罪与非罪,前置辩护,最终促使公安机关撤案。
律师打破指控思维,助力危害公共安全案当事人无罪撤案

案件难点剖析

上诉人单某因“与他人追逐竞驶”发生交通事故,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刑事拘留。此罪名严重,一旦成立单某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且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的“追逐竞驶”片段事实,使单某处于极其不利的境地。

关键线索发现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单某。他并未局限于公安机关的指控,而是充分听取单某本人的辩解。在沟通中,敏锐捕捉到案件核心事实:单某并非主动追逐竞驶,而是在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为寻求庇护驾车前往派出所,在警方认为无实质危害后驾车离开,途中被他人追逐并最终发生事故。

还原事件真相

基于当事人的陈述,律师判断本案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重大问题。他立即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并依法申请调取派出所的出警记录、监控录像等关键证据,以还原事件的完整经过和前因后果。通过主动取证,成功将被忽略的关键情节挖掘出来,为后续辩护奠定基础。

精准无罪辩护

在获取并分析相关证据后,律师形成了完整的辩护逻辑链。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交了详尽的书面辩护意见,明确指出:单某的行为不符合“追逐竞驶”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其驾车逃离是在被追逐下的被动反应,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精准地把握了该罪名与普通交通事故或危险驾驶罪的本质区别,即主观上是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案件圆满结果

经过张烜墚律师的有力辩护和充分沟通,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单某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最终,公安机关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单某被无罪释放,避免了被起诉判刑的风险。律师将辩护工作重心前置到侦查阶段,通过专业、有效的沟通,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前就促使公安机关撤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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