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工作背景
丁婷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拥有法学本科学历。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长达七年,这段工作经历使她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独特的职业轨迹让她能够精准把握行政监管与司法实践的双重维度,在处理涉及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复杂法律问题时具备显著优势,能为企业提供贯穿事前合规、事中应对、事后救济的全流程解决方案。
执业基本情况
丁婷于2023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证号为1650xxxxxxxx82969,现就职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新疆乌鲁木齐,联系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她秉持着在法律和道德允许的范围内,以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处理过百余起案件,并担任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目前,她担任2家乌鲁木齐市学校、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还服务过数十家中小微企业,为多家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
在民商事领域,丁婷专注于各类合同纠纷、股权争议、婚姻继承、侵权责任等民商事诉讼,以及劳动仲裁、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她善于精准识别案件关键证据及漏洞,制定最优诉讼策略。在“成功代理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某农业公司无需重复支付280万货款”一案中,2021年13月,薛XX与新XX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口头买卖合同,约定采购玉米1000吨,薛XX支付21万元保证金后发货。2022年1月,双方对账确认实际发货1036吨,总货款280万元。2022年1月7日,该农业公司分三笔向案外人邵XX尾号为“6136”的账户转账280万元,此账户为被告二公司的备用金账户。薛XX以未收到货款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农业公司支付280万元货款及利息,同时要求被告二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丁婷团队作为农业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付款行为的合法性与追认效力”展开举证与辩论。提交转账凭证证实已付款,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薛XX知晓并追认付款行为,补充公安机关立案告知书说明是企业内部纠纷,强调薛XX对备用金账户使用情况知情。最终,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避免了农业公司重复支付货款及利息的损失。
企业破产业务处理
丁婷熟悉破产程序中的债权申报审核、资产调查与处置、债权人会议组织、重整方案设计等全流程工作,具备处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综合能力。她曾担任哈巴河某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所属成员,参与处理该公司的破产事务,在其中发挥专业作用,保障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业务
在刑事领域,丁婷精通刑事诉讼程序,善于发现程序瑕疵、提出有力辩护意见,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罪轻、无罪的辩护,还能够为企业及高管提供刑事合规咨询,防范经营中的刑事风险。虽然素材中未详细提及刑事辩护案例,但从其专业能力和业务范围来看,她有能力应对各类刑事案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二手汽车欺诈案代理
在“二手XX商隐瞒事故XX实情构成欺诈,律师助力消费者获退一赔三”一案中,2023年3月,委托人贾某某委托亲属与某汽XX销售有限公司签订《二手XX买卖合同》,以72000元价格购买本田飞度小型轿XX一辆,合同备注“本XX质保,无事故,无水泡,无火烧”。购车后发现底盘漏油,经检测和司法鉴定,案涉车辆为重大事故车。该车辆原车主曾进行重大维修,但经销商未披露该信息。委托人要求退一赔三,经销商仅同意退车退款,双方协商未果后委托丁婷团队诉讼。丁婷团队精准定位法律关系,明确“主张欺诈成立+要求退一赔三+追偿全部合理费用”的诉讼策略。全面收集证据,包括合同、转账记录、检测报告等,针对经销商抗辩理由进行有力反驳。庭审中,依据法律规定指出经销商构成欺诈,应承担三倍价款惩罚性赔偿责任,二手交易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合同,经销商返还购车款、支付三倍赔偿金、承担部分费用。经销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案件不仅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也对二手汽车市场起到了警示作用。
服务企业与学校
丁婷为多家企业和学校提供法律服务。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期间,她为乌鲁木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某热力公司等企业起草、审核、修改合同,帮助企业规范合同条款,防范法律风险。在为学校提供服务时,她运用专业知识,为学校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教学和管理环境。通过这些服务,她展现了全面的法律服务能力,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