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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专注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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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2 · 1255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起正式执业,服务群体主要为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及企业,专注于全国刑事领域,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他经办大量刑事案件,尤其在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方面经验丰富,经办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典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陈晓伟:专注经济与职务犯罪辩护

教育与执业背景

陈晓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开启执业生涯。他在刑事法律领域不断深耕,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身兼数职,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媒体与学术贡献

陈晓伟律师活跃于媒体视野,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还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在学术方面,他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展现了他在刑事法律理论研究上的深厚造诣。

非吸案例一

案件详情

2022年1月至9月间,丁XX、王XX等多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的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辩护过程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郭X,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包括郭X所在公司业务、职位、参与数额、宣传方式及承诺等。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进一步核实数额问题。在法院审判阶段,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家属听从建议,退赔15万元。辩护律师提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希望法庭对其减轻处罚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各被告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数额巨大。丁XX系主犯,孟X、王XX等系从犯,郭X等销售人员也系从犯。各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法院综合情节分别从轻或减轻处罚。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非吸案例二

案件详情

2013年3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通过宣讲会或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多个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担任公司多个职位,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辩护过程

郝XX投案前咨询律师,律师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投案以争取自首从轻量刑。郝XX听从建议,在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辩护律师为其争取量刑从轻,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等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认为郝XX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于“挂单”金额是否扣除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但认定郝XX为从犯。鉴于郝XX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陈晓伟律师在这两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辩护经验,为被告人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最终取得了较好的辩护效果,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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