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执业背景
吴天成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他是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股权与财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合伙人律师。执业以来,年均承办案件近百起,积累了深厚的庭审实战经验。他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还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融合法律、财务、税务等多学科知识。自2019年起参与某大型国企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起作为团队负责人继续为其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服务企业客户超百家,涵盖合规管理、合同审查等多个层面。
股东责任穿透案例
在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中,卢某持有对某公司的生效债权判决,但强制执行时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吴天成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局限于原执行框架,深入梳理公司资本结构与历史沿革,将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张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之诉。依据相关法律,当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且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请求股东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最终,公司与股东张某在庭审前置程序的压力下主动和解,全额归还卢某本金,高效解决了纠纷。
认缴出资责任案例
某有限公司将朱某、刘某、肖某等股东诉至法院,主张其因未履行出资义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肖某以“工商内档中并非本人签字”抗辩,否认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吴律师抓住“身份证有效期”这一关键,指出股东资格认定综合多因素,肖某提供有效身份证用于工商登记已构成认缴意思表示。法院最终认定肖某股东资格,判决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此案例警示市场主体要审慎对待工商登记,认缴出资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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