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信息
田百川律师拥有国家法官学院本科学历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他于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3xxxxxxxx342961,现执业于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云南丽江,联系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街道太和路广源商厦3楼。从业至今,他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刑事辩护两大核心业务,累计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在民事案件中,善于梳理复杂法律关系,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制定高效诉讼与调解方案;在刑事案件中,秉持罪刑法定原则,从多维度切入,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其擅长领域包括婚姻家事、遗产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辩护
2025年2月19日,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并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田百川律师担任罗XX的辩护人。2023年8月24日,罗XX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8日被取保候审,2024年9月27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口角并相约打架。双方各自邀约人员,期间发生人员离开与返回情况。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实施殴打,杨XX持刀砍伤杨XX头部,何某某持刀砍伤杨XX左肩部,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经民警电话通知,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古城分局西某某派出所接受调查,且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罗XX构成聚众斗殴罪,系从犯,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可根据认罪认罚等情况调整量刑建议或适用缓刑。田百川律师多次会见罗XX,了解其参与案件全过程,确认其系被朋友邀约、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仅实施拳打脚踢行为。同时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明确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方向。庭审中,他依据相关法律重点论证罗XX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其辩护意见,判决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未成年人盗窃案辩护
2025年6月6日,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并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田百川律师受法院指定担任其辩护人。2023年9月15日,赵XX因涉嫌盗窃罪被丽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取保候审,后被检察机关、法院继续取保候审。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至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共计人民币5690元左右,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所有被害人谅解;案件审理过程中,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
田百川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赵XX,了解到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的关键情节。细致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精准提炼出坦白、认罪认罚、犯罪未遂、积极退赔谅解、未成年人犯罪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庭审中,他依据相关法律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判决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螺丝刀一把依法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律师价值体现
在这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辩护中,田百川律师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在罗XX聚众斗殴案中,他精准厘清案件定性,明确辩护方向,充分论证从轻情节,争取到最优判决结果。注重对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助力其回归正途,同时践行指定辩护职责,彰显法治温度。在赵XX盗窃案中,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挖掘辩护亮点,精准适用法律,提出合理辩护意见,兼顾法律惩戒与权益保护,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坚守法治底线,维护司法公正。通过这两起案件,田百川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宝贵经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做出了积极贡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