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本就是违法犯罪的事儿,要是还多次干这事儿,那可就更严重了。很多人可能对开设赌场的行为没有清晰的界定,以为偶尔组织几个人玩玩儿不算啥,还有人觉得多次开设赌场在量刑上和一次开设赌场也差不了太多。其实这里面的门道可不少,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下面就来详细说说多次开设赌场法院量刑到底会怎么判定。
一、开设赌场罪的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开设赌场,包括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行为,也包括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等行为。比如老张在自己家里专门设置了一个房间,购置了赌博用的桌椅和扑克等用具,召集其他人来这里赌博,他从中抽头渔利,这种情况就属于开设赌场。
二、多次开设赌场对量刑的影响
多次开设赌场会被认定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法院在量刑时,会把多次实施开设赌场的行为作为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因为多次实施表明犯罪人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危害性也更大。比如王某在半年内先后三次在不同的地点开设赌场,每次都吸引了不少人参与赌博,这种多次作案的行为就比只开设一次赌场的情节要严重得多,在量刑时也会更重。
三、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
除了多次开设赌场这个情节外,法院还会考虑其他因素。比如开设赌场的规模大小,参与赌博的人数多少,赌资的数额高低等。如果赌场规模大,参与人数众多,赌资数额巨大,那量刑肯定会更重。还有犯罪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是否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比如是否存在强迫他人参与赌博、是否有暴力威胁等行为,这些也会影响量刑。例如李某开设赌场时,为了吸引更多人来赌博,对一些不愿意参与的人进行威胁,这种情况下量刑就不会轻。
四、量刑的具体判定流程
在司法实践中,检察院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以开设赌场罪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量刑。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辩护意见,争取从轻处罚。比如律师可以提出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或者犯罪嫌疑人是初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等。
多次开设赌场被法院判定量刑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系列问题。比如犯罪人服刑期间的表现对减刑有什么影响,服刑结束后回归社会是否会受到一些限制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犯罪人的改造和重新融入社会。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的律师,他们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后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帮你理清思路,让你在面对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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