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吗
通常只有无过错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里强调“无过错方”,即自身不存在上述重大过错行为。
不过,若双方均存在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一般是无过错方向有过错方主张该赔偿,以此保障婚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过错方的不当行为进行一定约束和制裁。
二、有过错方在特定情形下也能提离婚损害赔偿
通常情况下,离婚损害赔偿是无过错方享有的权利。但在特定情形下,有过错方也可能提出。依据《民法典》,若双方均存在过错,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考量。比如双方都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当一方起诉离婚并提出损害赔偿时,法院并非一概驳回,而是会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或不予支持赔偿。所以,有过错方在双方都有过错且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可能获得一定的离婚损害赔偿的,不过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由法院判定。
三、有过错方提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特定法律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有过错方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意味着对方存在以下情形: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判断,比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在探讨只有无过错方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吗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比如,过错方是否存在特殊情况可提出赔偿请求,在司法实践中,若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轻微且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掩盖了其小过错时,也有特殊考量的可能。另外,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除了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其数额确定会综合多种因素。若你对离婚损害赔偿的主体资格认定、赔偿范围及数额计算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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