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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合同工资怎样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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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7 · 1336人看过
导读:合同终止时工资结算分情况处理。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时一次性付清工资,按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和约定工资标准算,涵盖基本工资等应得收入,如月薪5000元,当月工作15天约结算2500元。其他合同(如劳务合同)终止,按约定及实际履行结算报酬,有规定从规定,无规定可协商,按已完成工作量和报酬标准算,相关方要依法及时足额结算。
终止合同工资怎样结算

一、终止合同工资怎样结算

合同终止工资的结算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进行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应得收入。比如,月工资5000元,当月实际工作15天,那么结算工资约为2500元(5000÷30×15)。

如果是其他合同(如劳务合同等)终止,一般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结算报酬。若合同对终止时报酬结算有明确规定,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可协商确定,通常也是根据已完成的工作量及相应报酬标准来计算。总之,合同终止时,相关方应依法依规及时、足额结算相应报酬。

二、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分多种情况。若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外,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级政府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均工资3倍数额支付,补偿年限最高不超12年。

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终止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违法

终止合同未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违法需分情况判断。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存在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等,此时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却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但要是不存在法定支付情形,如劳动者主动辞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致合同终止等,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则不违法。

在了解终止合同工资怎样结算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合同终止,除正常工资结算外,劳动者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补偿的标准又该如何确定。另外,终止合同后,未休完的年假、调休等假期对应的工资该怎么计算。这些都是在终止合同工资结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如果您对终止合同工资结算的具体操作、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等还有疑问,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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