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历程回顾
刘欢律师于2018年在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开始实习,为正式执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19年8月,他正式开启了自己的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4xxxxxxxx117783。到2023年6月,刘欢与合伙人共同创办了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并成为律所的合伙人。自执业以来,他深耕民商事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是在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方面有深入的实践和研究,这类案件占比约50%。此外,他还担任泗县大庄镇东风村、朝阳村,丁湖镇苗尤村,泗城镇网周村的法律顾问,为当地乡村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经典民事案件代理
在民事案件代理上,刘欢有诸多精彩表现。他曾代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索拖欠房贷、信用卡及各种经营贷款的工作,成功为银行诉讼和执行70余起案件。还作为债权人参与泗县泗州宏奥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他代理的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此类案件达30余起。在批量代理购房者起诉泗县和顺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案件中,50余户购房者均胜诉获得赔偿。在业主起诉泗县大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跑路案件中,成功为12名业主讨回定金。在员工和债权人起诉宿州智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和货款案件中,成功为9人追讨欠款。另外,他代理泗县山头镇山头村村民委员会起诉承租人违建、强占土地案件,最终成功清退承租人。
以“个人承包工程,不应当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案为例,原告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刘X,要求确认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刘欢律师接受被告刘X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情况后书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在审理中,刘欢律师抗辩刘X与原告无劳务关系,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其答辩意见,判定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驳回了原告对其他被告的相关请求。
劳动争议案件胜诉
在劳动争议纠纷方面,刘欢也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在“公司拖欠工资,追索劳动报酬”案中,原告蔡XX起诉宿州XX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资款62687元。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并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以及工作相关证明。庭审中,他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法院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刑事及行政案件经验
刑事案件方面,刘欢曾代理多起交通肇事、开设赌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抢劫等案件,具有丰富的刑事案件办案经验,并成功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在行政案件领域,他曾多次代理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书不服起诉泗县公安局,还代理过当事人对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分公司违法案件、自然资源规划局办理宅基地所有权证和房地产登记证书违法问题进行起诉。在仲裁案件中,他多次代理农民工工地受伤工伤赔偿问题、工厂和公司员工在上班期间或上下班途中受伤工伤赔偿问题,以及公司拖欠员工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等问题。
刘欢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在各类案件中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在当地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始终坚守“坚守正义,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不断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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