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未如期履行是否构成诈骗
合同未如期履行不一定构成诈骗。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实施了欺诈行为。
若一方只是因客观原因,如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导致合同未能如期履行,且其在签订合同时并无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意图,在违约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愿意承担违约责任,通常不构成诈骗,仅属于一般的合同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但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就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之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只履行部分义务,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则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被侵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合同未履约致损失能否追究法律责任
合同未履约致损失能追究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对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你可先与对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损失证据等向法院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合同未履约造成的精神损失能获赔偿吗
一般情况下,合同未履约造成的精神损失不能获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以财产损失赔偿为主,精神损害赔偿通常适用于侵权责任领域。
不过存在例外,若合同目的是为了实现精神利益,如摄影公司未按约交付婚礼照片,导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给当事人带来精神痛苦,此时当事人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所以,合同未履约索赔精神损失,需结合合同性质、目的判断,若符合法定例外情形,可获法院支持。
当探讨合同未如期履行是否构成诈骗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若合同未如期履行不构成诈骗,那么违约方通常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而判断是否构成诈骗,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不能仅因未如期履行就下定论。若合同一方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导致合同未履行,才可能构成诈骗。如果您在遇到合同未如期履行的情况时,对违约责任界定、诈骗认定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良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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