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不签劳动合同是怎么赔偿的
在深圳,若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支付相应二倍工资差额。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深圳不签劳动合同员工可获哪些法定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深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1个月不满1年未与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若满1年未签,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支付二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补订书面合同。需注意,二倍工资受仲裁时效限制,深圳实践中一般按月分别计算时效。
三、深圳不签劳动合同员工维权有啥法律途径
深圳员工遇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一是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签合同并支付自用工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准备好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三是申请劳动仲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我们了解深圳不签劳动合同是怎么赔偿的之后,还有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社保缴纳问题,企业是否应正常为员工缴纳社保,若未缴纳员工又该如何维权。另外,若员工在未签合同期间主动离职,是否还能获得相应赔偿。这些都是和不签劳动合同赔偿紧密相关的情况。如果你在深圳遇到了不签劳动合同的纠纷,或者对上述拓展问题存在疑问,想了解更多详细的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不要错过专业的法律支持。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律师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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