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履历奠定基础
陈晓伟律师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这为他在法律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在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如中国区董事、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这些职务使他能够在律所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为他接触各类刑事案件提供了便利。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杨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亿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开展工作。他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并与杨XX沟通后提出了有力的辩护意见。虽然最终杨XX未被认定为自首和立功,但因其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此案中,陈晓伟律师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为当事人争取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外汇平台集资案辩护
王X、行XX等人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巨大,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惨重。陈晓伟律师作为行XX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综合全案证据提出辩护意见,认为行XX受雇于他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但最终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尽管结果未达预期,但陈晓伟律师在辩护过程中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
酒后划车寻衅案辩护
张X酒后划车案中,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促使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阅卷并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主观恶性、客观行为及危害后果等多方面进行分析,认为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此案体现了陈晓伟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和对法律适用的精准理解。
陈晓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他在不同类型刑事案件中,始终秉持专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无论是面对复杂的非法集资案件,还是涉及外汇平台的集资诈骗案,亦或是酒后划车的寻衅滋事案,他都能深入分析案件,运用法律知识和辩护策略,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工作成果和专业能力值得同行借鉴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