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建设工程领域,积累丰富经验
自2022年开始执业,鲁世超律师便将建设工程领域作为自己的深耕方向。短短几年间,他已承办建设工程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人身损害领域,特别是交通事故方面,他也承办了10余件案件,熟悉保险纠纷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这种在细分领域的专注与深耕,让他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复杂建工纠纷,律师显身手
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充分展现了鲁世超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实际施工人李XX主张被告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及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其诉讼请求,XX公司、XX公司等不服上诉,二审维持部分原判但对工程款数额进行了部分调整,XX公司、XX公司仍不服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获得提审。
再审申请人提出多项诉求,包括复工后的工程款应据实结算、已支付的多项材料款应从欠付工程款中扣除、判决承担80万元停工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等。鲁世超律师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不辞辛苦,不畏艰难。
再审减损,维护当事人权益
本案经过省高院的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付停工损失1000万元,经省高院再审审查后发还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在重审一审阶段,鲁世超律师凭借精彩的辩论和代理意见,成功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元改判为80万元。对于三百多万元的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予以认定。鲁世超律师没有放弃,经他代理,省高院提审此案。在省高院提审后,依法将三百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
最终,该案为委托人减损920万元停工损失和300余万元的已付材料款,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鲁世超律师从繁琐的证据中挑选有利证据,说服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还通过再审途径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在建设工程领域的深耕细作,让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未来,相信他将继续在建设工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