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难点剖析
在建筑材料供应合作中,原告崔XX与被告胡XX未签署书面合同,所有交易通过微信完成。当崔XX要求结算68万余元货款时,胡XX拒不认账,提出主体不适格、款项争议、货物处置异议等抗辩。无书面合同、无本人签字、多工地分散送货等情况,使得认定实际的买卖合同相对方成为本案的核心难点。
制定证据策略
邹鹏鹏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以“微信聊天记录为主线,送货凭证为辅助”的证据闭环策略。她详细梳理长达三年的数千条微信记录,还原每一笔订单的下单人、收货地和付款逻辑。从2018年开始执业的她,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敏锐地意识到微信记录在本案中的关键作用。
电子证据深度挖掘
在复杂的多主体交易中,邹鹏鹏律师将零散的微信语音、定位、截图转化为法律认可的逻辑链条。她精准抓住胡XX在微信中自认“在我这里做欠账生意”、“钱是要给你整过来的”等关键表述,锁定了其债务人身份。通过深度挖掘电子证据,使微信记录成为认定买卖关系的有力证据。
应对“签名造假”抗辩
面对胡XX否认送货单签名的策略,邹鹏鹏律师并不死磕笔迹鉴定,而是通过证明收货人与胡XX的雇佣关系/工作关联性,直接穿透表象,确立了胡XX的法律责任。这种灵活的应对方式,避免了陷入复杂的笔迹鉴定程序,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
精准核算财务账目
本案涉及多笔转账回流、税点抵扣和复杂的抵债处置。邹鹏鹏律师协助客户整理了详尽的对账表格,使法院能够快速理清长达三年的财务往来。精准的财务核算确保了诉请金额获得足额支持,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最终,法院经一、二审审理,认定胡XX为合同相对方,采信了邹鹏鹏律师整理的结算金额,判令胡XX支付崔XX货款688,176.50元及逾期利息。邹鹏鹏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解决了无书面合同追款的法律实务难题,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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