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规定里有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向侵权人主张的赔偿。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同样可请求赔偿。
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会考量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需注意,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二、精神损害赔偿怎么给
精神损害赔偿需依据具体情形确定。首先,侵权行为要符合法定情形,如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等。
赔偿数额确定需考虑多因素,包括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赔偿通常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主张。法院会根据上述因素综合判断,确定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三、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受理费多少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属于人格权纠纷类非财产案件,受理费按以下标准收取:
1.基础受理费: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各地法院在该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
2.超额加收部分:若主张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超过5万元,对超出部分分段计费: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超额费用。
例如:若主张12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基础受理费假设为300元,超额部分计算为:(10万-5万)×1%+(12万-10万)×0.5%=500元+100元=600元,合计受理费900元(具体以受诉法院核算为准)。
建议立案时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由法院根据当地标准及标的额精确计算受理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2目。
当我们探讨精神损害赔偿在法律规定里有什么时,除了解答的基本内容外,还有值得关注之处。比如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依据,法律会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而且,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如人身侵权和名誉侵权等,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和考量重点也有所不同。若你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具体计算方式等还有疑问,想要获取更精准详细的信息,别错过机会。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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