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协议约定放弃遗产继承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约定放弃遗产继承一般是无效的。
遗产继承权是一种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享有的财产权利,具有人身属性。在被继承人未死亡时,继承尚未开始,继承人享有的只是一种期待权,而非现实的财产权利。此时在婚前协议中约定放弃遗产继承,因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该约定缺乏处分的客体,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中对处分行为的要求。
只有当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才能在此时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并且该表示要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在遗产处理前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所以婚前协议中放弃遗产继承的约定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婚前协议约定财产共同共有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约定财产共同共有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只要婚前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不过,如果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在订立婚前协议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
三、婚前协议约定不与父母同住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约定不与父母同住一般是有效的。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只要婚前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与父母同住”的约定属于对婚后生活居住方式的一种安排,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不过,如果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比如一方父母突发重大疾病等需要共同居住照顾,双方应基于公平、合理及善良风俗的原则重新协商处理。
在探讨婚前协议约定放弃遗产继承是否有效之后,我们还需了解一些相关拓展内容。比如,当签订婚前协议时若存在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形,那么该放弃遗产继承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另外,即便约定了放弃遗产继承,若之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是否可以反悔在法律上也较为复杂。遗产继承涉及诸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您对婚前协议约定放弃遗产继承的具体效力判定、后续是否能变更取消约定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得准确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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