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款连带责任人责任结束的情形有哪些
欠款连带责任人责任结束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是债务履行完毕。当连带责任人清偿全部或部分欠款债务后,其对相应份额的责任即告终结。若主债务已被全部清偿,连带责任人的责任整体消灭。
二是债务免除。债权人明确表示免除连带责任人的责任,自该意思表示到达连带责任人时,其责任结束。
三是保证期间届满。若连带责任人作为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规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届满后,连带责任人的保证责任免除。
四是债务抵销。如果存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抵销情形,相应债务因抵销而消灭,连带责任人对该部分债务的责任也随之结束。
五是债务更新。若原债务经各方协商变更为新债务,且连带责任人未同意继续承担责任,对新债务可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欠款连带责任人责任提前终止合法情形有啥
欠款连带责任人责任提前终止的合法情形主要有:
1.债务清偿:主债务人或连带责任人清偿全部债务,债权债务关系消灭,连带责任自然终止。
2.债权人免除:债权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免除连带责任人责任,责任即提前终止。
3.保证期间届满:若为保证连带,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人责任消灭。
4.主债务变更:未经连带责任人书面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或法定期间;对主合同内容作实质性变更,减轻债务的,按变更后承担;加重的,对加重部分不承担。
5.合同解除:若因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连带债务合同,责任提前终止。
三、欠款连带责任人能提前免责的合法依据有哪些
欠款连带责任人提前免责有以下合法依据:一是债权人同意。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连带责任人债务,连带之债消灭。各方达成免责书面协议,连带责任人可提前脱责。二是主债务消灭。若主债务人已清偿债务、债务抵销、提存等致主债务消灭,连带责任也随之消灭。三是保证期间届满。若为保证连带,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责任消灭。四是债权人诈欺、胁迫。若债权人通过诈欺、胁迫使连带责任人担责,且其不知,可据《民法典》撤销该责任。
在了解了欠款连带责任人责任结束的情形有哪些之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当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那么追偿的具体流程和时效是怎样的呢?另外,如果债务人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后又重新获得偿还能力,连带责任人是否还能继续要求债务人补偿自己的损失呢?这些问题对于理解欠款连带责任人的权益和义务至关重要。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欠款连带责任人责任相关的其他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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