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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提供担保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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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1547人看过
导读: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一是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前者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后者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担责。二是抵押,不转移财产占有。三是质押,含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四是留置,适用于保管、运输等合同。五是定金,给付方违约无权收回,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买卖合同提供担保有哪些方式

一、买卖合同提供担保有哪些方式

在买卖合同中,常见的担保方式有以下几种:

1.保证:保证人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2.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包括动产质押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权利质押则是以汇票本票、债券等财产权利作为担保。

4.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留置权一般适用于保管、运输等合同。

5.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卖合同担保若出现纠纷法律如何解决

买卖合同担保纠纷,通常依据《民法典》等法律解决。若因担保合同效力起纠纷,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若涉及担保责任承担纠纷,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有法定情形除外;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纠纷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或第三方调解;有仲裁协议的,可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三、买卖合同担保纠纷中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在买卖合同担保纠纷中,法律责任界定需区分不同主体。

对于出卖人,若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违反质量担保责任,应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若未按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也需承担违约赔偿

对于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要承担继续支付、赔偿逾期利息等责任。若未按约定受领标的物,需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等。

对于担保人,若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范围依合同约定,无约定则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

当探讨买卖合同提供担保有哪些方式时,除了常见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外,其实还有一些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定金担保,在买卖合同中,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另外,留置这种担保方式在特定的买卖合同中也可能适用,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如果您在买卖合同担保方式的选择、实施及相关法律风险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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