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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认定胁从犯所依据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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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2 · 1744人看过
导读:认定胁从犯需综合多方面标准。一是考量胁迫本质,行为人主观上是受他人威胁、强迫,因恐惧参与犯罪,非主动自愿,胁迫手段多样,使其精神受强制;二看胁迫程度,要达到抑制行为人意志自由,使其别无选择;三考量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通常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危害相对小;四判断其有无摆脱胁迫的可能,有机会却未摆脱继续犯罪,可能不认定为胁从犯。
什么是认定胁从犯所依据的标准

一、什么是认定胁从犯所依据的标准

认定胁从犯需综合考量多方面标准。首先是胁迫的本质,即行为人主观上是受到他人威胁、强迫,产生恐惧心理而参与犯罪,并非主动自愿。胁迫手段多样,包括暴力威胁、揭露隐私、损害家人等,使行为人精神上受强制。

其次看胁迫的程度,需达到足以抑制行为人意志自由的程度,使其在当时情境下除参与犯罪外别无选择。

再者考量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胁从犯通常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其行为造成的危害相对较小。

最后判断行为人是否有摆脱胁迫的可能性,若有机会摆脱却未摆脱,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则可能不认定为胁从犯。

二、什么是认定婚姻过错方的具体标准

认定婚姻过错方主要依据法律规定的几种情形。一是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此行为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二是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等对家庭成员身体、精神的侵害行为。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此外,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可认定,这赋予法官一定自由裁量权,例如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严重影响婚姻关系的行为。存在这些情形,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

三、什么是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条件

认定以夫妻名义同居,需考虑多方面条件。对外方面,双方以夫妻相称,在社会公众认知里被视为夫妻,如在亲友、邻居面前以夫妻身份介绍对方,共同参加社交活动时表现为夫妻关系。

对内方面,双方共同生活,像共同居住、共同承担家庭生活开支、共同抚养子女等。经济上,财产混同,有共同的经济利益和收支安排。

时间上,需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一定时间,短暂的共同居住一般不认定为以夫妻名义同居。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项因素判断是否构成以夫妻名义同居,单一因素通常不能作为认定依据。

在探讨什么是认定胁从犯所依据的标准时,除了明确标准本身,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胁从犯在犯罪过程中若主动放弃犯罪行为,其法律责任会如何认定呢?一般来说,主动放弃且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发生,处罚可能会更轻。另外,被胁迫的程度不同,对于认定胁从犯以及量刑也有着重要影响。如果您对认定胁从犯标准的具体应用、不同情况下胁从犯的量刑等问题存在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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