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被迫离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但直接以此为由“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缺乏明确法定依据。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合同;逾期1个月不满1年未签的,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超过1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其次,劳动者“被迫离职”的法定情形见第38条(如未缴社保、拖欠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等),未签书面合同未被列入该条列举或兜底的“其他法定情形”。
因此,劳动者不能仅以未签合同为由主张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但可依法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入职满1个月起至满1年止)。若单位同时存在第38条规定的其他过错,则可据此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建议优先与单位协商补签合同,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未签合同事宜。
二、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应该怎样去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协商与催告
首先与单位书面或口头协商,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单位拒绝,可发书面催告函留存证据。
2.投诉与仲裁
协商无果时,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可主张:
双倍工资差额:入职第2个月至第12个月的双倍工资;
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入职满1年仍未签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需补签;
经济补偿:若因单位拒签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证据准备
需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工资流水、工牌、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证明、工作成果等。
注:劳动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建议优先通过仲裁主张权益,避免超过时效丧失双倍工资请求权。
三、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又不给工资怎么办
针对单位未签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的问题,可依据以下法律规定及流程处理:
一、法律依据
1.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工超1个月不满1年未签书面合同,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满1年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2.拖欠工资:《劳动合同法》第30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用人单位需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拖欠的应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5条,劳动监察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
二、处理流程
1.证据收集:固定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流水/欠条、同事证言、工作成果等)。
2.协商与投诉: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需提交证据材料)。
3.劳动仲裁:投诉无果或不愿投诉的,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时效1年),请求事项包括: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拖欠工资、二倍工资差额、加付赔偿金(若符合条件)。
4.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提示: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需优先启动;证据充分是胜诉关键,建议尽早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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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探讨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被迫离职吗这个问题时,除了能否被迫离职,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不仅有被迫离职的权利,还能依法主张双倍工资赔偿。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最多可主张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若因单位不签合同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员工离职时还可能获得经济补偿。要是你在面对单位不签合同的情况,对双倍工资的计算、经济补偿的标准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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