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抵押人无力清偿债务怎么办
抵押人无力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若抵押财产已登记,按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若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参照市场价格。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人无力偿债时抵押物处置有何法律规定
当抵押人无力偿债时,抵押物处置依《民法典》等规定进行。首先,抵押权人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若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其他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
若双方未就抵押物处置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此外,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法定顺序清偿。若抵押物已出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影响,但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三、抵押人失联后抵押物处置有何法律办法
抵押人失联不影响抵押权人依法处置抵押物。若债务已届清偿期,抵押权人可先查看抵押合同,按约定方式处置。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无法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申请法院处置时,抵押权人需提供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等证明材料。法院受理后,会通过公告送达等程序通知抵押人,之后对抵押物进行评估、拍卖等。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先用于清偿债务,有剩余的返还抵押人;不足的,抵押人仍有义务清偿。
当我们探讨抵押人无力清偿债务怎么办时,除了基本的应对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抵押物被处置后,若所得价款超过债权数额,超过部分应归抵押人所有;若不足,债务人仍需继续清偿剩余债务。另外,抵押人在债务到期前,可能有机会与债权人协商债务重组或延期还款等事宜。如果你在抵押人无力清偿债务的后续处理、抵押物处置流程、债务重组可行性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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