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可否做二次质押
股权可以做二次质押。在法律层面,《民法典》等并未禁止股权的二次质押。
股权二次质押是指在已将股权质押给一个债权人后,再次将该股权质押给其他债权人。不过,能否进行二次质押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要获得原质权人的同意,因为原质权人对该股权已享有质权,二次质押可能影响其权益。其次,出质人需如实告知后位质权人该股权已存在质押的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二次质押的股权价值要大于已担保的债权数额,这样后位质权才具有实际意义。若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质权人可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实现质权,按法律规定的顺序受偿。
二、股权二次质押是否有法律风险
股权二次质押存在法律风险。从法律层面,虽《民法典》未禁止二次质押,但先质权优先于后质权受偿。若债务人无法偿债,先质权人实现质权后,后质权人可能无法足额受偿。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价值波动大,若市场不利致股权贬值,先质权人实现质权后可能无剩余价值供后质权人受偿。此外,二次质押易引发纠纷,不同质权人对股权价值评估、处置方式等可能有分歧。同时,若出质人隐瞒已质押情况进行二次质押,后质权人可能因欺诈面临合同可撤销风险。建议质权人详细调查股权是否已质押,评估股权价值及债务人偿债能力,降低风险。
三、股权二次质押无法实现时法律责任谁担
股权二次质押无法实现时,责任承担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出质人在质押时隐瞒股权已被质押等重要信息,违背如实告知义务,出质人应担主要责任,质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若质权人在接受二次质押时,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如未查询股权质押登记情况,自身存在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可能会减轻出质人的赔偿责任。
此外,若因登记机关登记错误等原因导致质押无法实现,登记机关要依据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责任承担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认定。
当探讨股权可否做二次质押时,除了核心的能否质押问题,还有相关的重要方面值得关注。股权二次质押若可行,其担保的债权范围、质押权的实现顺序就是关键。不同债权的优先受偿顺序会影响到各方的权益,一旦出现债务违约等情况,质押权的实现顺序直接决定了债权人能获得多少清偿。而且二次质押还涉及到更为复杂的风险评估,对出质人、质权人来说都需要谨慎考量。若你对股权二次质押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其他相关法律要点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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