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起始有何规定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起始有何规定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0 · 1632人看过
导读:刑事案件诉讼时效即追诉时效。追诉期限一般从犯罪之日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犯罪之日”指犯罪成立之日,不同类型犯罪成立标准不同。“连续状态”如多次盗窃,“继续状态”如非法拘禁罪。若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前罪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起始有何规定

一、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起始有何规定

刑事案件诉讼时效即追诉时效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犯罪之日”指犯罪成立之日,不同类型犯罪其成立标准不同,如行为犯以行为实施完成为成立标准,结果犯以结果发生为成立标准。“连续状态”指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如多次盗窃。“继续状态”也叫持续犯,指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如非法拘禁罪。

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刑事案件诉讼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诉讼标准需区分公诉自诉

公诉案件方面,有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安机关、检察院会立案追诉。犯罪事实指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存在;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排除不应追究的情形,如已过追诉时效、特赦等。不同罪名有具体追诉标准,像诈骗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就会追诉。

自诉案件标准为: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如告诉才处理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等;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被害人告诉;有明确被告人、具体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三、刑事案件诉讼时效中断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定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追诉期限。依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若出现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司法机关会重新启动对犯罪行为的追诉程序。犯罪嫌疑人不能因之前经过的追诉时间而主张不再被追诉,司法机关可依法继续开展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

当探讨刑事案件诉讼时效起始有何规定时,除了起始规定本身,还有相关的拓展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出现了中断或中止的情形该如何处理。中断通常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若你对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等情况存在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详细解答。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