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有追诉期么
案情存在追诉期,准确表述为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有效期限,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为十年;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为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为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不过,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过了追诉期的案情还能追究责任吗
一般情况下,过了追诉期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一定期限不再追诉,如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等。但存在例外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若已过追诉期但认为有必要追诉,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过追诉期但有新证据还能追究责任吗
原则上,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若已经追究,应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不过,若有新证据且符合特定情形,仍可能追究责任。
依据《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若存在这些情况,即便过追诉期有新证据,也能继续追究刑事责任。若无上述情况,仅过追诉期发现新证据,通常不能再追究。
当探讨案情有追诉期么这个问题时,除了了解追诉期的基本概念,还需知道追诉期的长短会因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是十年等。另外,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若你对追诉期的计算方式、特殊情况的追诉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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