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全责方要承担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全责方需承担民事、行政及可能的刑事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全责方应对对方人身伤亡(医疗费、误工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等)及财产损失(车辆维修、物品损坏)承担全部赔偿。赔偿顺序为:先由交强险限额内赔付,不足部分商业三者险补足,仍不足则自行承担。
2.行政责任:若存在违章行为(如酒驾、超速、闯红灯),交警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罚款、扣分、暂扣/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若造成重大事故(如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且全责),涉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将面临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罚。
以上责任需结合具体案情认定,建议全责方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配合处理,避免扩大责任。
二、交通事故中三期鉴定费用谁来负责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相关规则,三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费用的承担规则如下:
1.预交主体
鉴定费属于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费用,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先行预交(通常为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因主张三期赔偿需举证)。
2.最终承担主体
诉讼程序中: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鉴定费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若法院认定侵权方(如肇事司机、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则鉴定费判由其支付;若受害方的三期主张未完全获支持,法院可能根据胜负比例分担鉴定费。
保险赔付范围:交强险对鉴定费无直接赔付义务,但商业三者险通常将鉴定费纳入“必要且合理的费用”范畴(需看保险合同约定);若保险公司拒赔,由侵权人(肇事方)自行承担。
协商/调解阶段:双方可自行约定鉴定费承担方式,无强制规则。
结论:三期鉴定费先由申请人垫付,最终根据事故责任、法院判决或调解协议,由侵权方(或其保险公司)承担。
(注:具体以法院生效判决或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三、交通事故中60岁以上是否有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的认定核心在于受害人是否因事故导致实际误工损失,而非年龄是否超过60岁。
60岁以上人群若仍从事有偿劳动(如返聘任职、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等),因事故无法工作导致收入减少的,有权主张误工费。需举证证明:1.存在劳动事实(如劳动合同、返聘协议、营业执照等);2.收入标准(如工资流水、纳税证明、单位误工证明、经营收入记录等);3.误工时间与事故的因果关系(如医嘱休息期、鉴定意见等)。
若60岁以上人群无实际劳动收入或未因事故减少收入,则通常不支持误工费。但需注意,部分地区实务中对农村户籍60岁以上老人,若仍从事农业生产,可能参照当地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酌情支持。
综上,60岁以上并非误工费的免责条件,关键在于实际误工损失及举证能力。建议根据自身劳动情况收集证据,依法主张权益。
在探讨交通事故中全责方要承担什么责任时,除了常见的赔偿对方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直接损失外,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责任。比如全责方可能需要承担对方因事故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车辆贬值损失等。若造成人员伤残,还需承担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此外,若事故严重,全责方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对交通事故中全责方责任的具体范围、赔偿标准计算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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