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到了检察院的流程怎么办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一般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审查证据是否充分、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等。在此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人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检察院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若认为需要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审查结束后,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若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刑或免除刑罚,可作出不起诉决定;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不起诉流程咋办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若符合不起诉条件,按如下流程:一是审查,检察院对案件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二是决定,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有刑诉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犯罪情节轻微,依刑法可不判刑或免刑的,可决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可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不足应不起诉。三是宣布与送达,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单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等。四是后续处理,对被不起诉人,若在押应立即释放;需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主管机关。
三、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后申诉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检察院不起诉后,有不同主体申诉流程。对于公安机关,可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复议,若意见不被接受,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核。而被害人若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检察院应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若对复查结果仍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也可不经过申诉直接起诉。被不起诉人若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为由被不起诉而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应作出复查决定并通知被不起诉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当了解完刑事案到了检察院的流程怎么办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案子到检察院后,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取保候审呢?一般来说,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申请的,但具体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另外,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不起诉,被害人又该如何维权呢?被害人若不服不起诉决定,有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等途径。如果您在刑事案到检察院这一阶段,遇到流程不清晰、相关权益不知如何保障等问题,别让疑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