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证据效力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中,证据效力有相关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证、档案、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或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证明力通常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原始证据证明力大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证明力大于间接证据。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二、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定具体有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主要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在举证期限方面,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此外,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三、民事诉讼中怎样对孤证进行认定
民事诉讼中对孤证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首先审查证据真实性,法院会结合证据形成过程、保管情况等判断。若证据存在明显涂改、伪造痕迹,其真实性存疑。
其次考量关联性,即证据与待证事实有实质联系。如在合同纠纷中,孤证若与合同履行等关键事实无关,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再者分析合法性,包括证据收集方式、形式等是否合法。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最后结合全案情况综合判断,考察证据与其他间接证据能否相互印证。若孤证能与案件其他细节吻合,证明力会增强;反之,若存在矛盾,证明力则减弱。
当探讨民事诉讼中证据效力的规定是怎样的时,除了了解证据效力本身的规定,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证据的收集方式会影响其效力,如果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很可能不被法院认可。另外,证据的保管也很关键,若证据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也会影响其证明力。在民事诉讼中,证据效力的认定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走向和结果。如果您对证据效力的具体判定、证据收集与保管的合法合规性等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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