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不同项目而定: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依医疗机构证明,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算,无固定收入按近三年平均收入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参照误工费规定,无收入或雇佣护工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费用计算,以正式票据为凭。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6.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此外,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各地标准有差异。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怎么赔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需遵循以下专业规则:
1.责任划分是前提: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各方责任(全部/主要/同等/次要/无责),直接决定赔偿比例。
2.赔偿范围法定:
一般伤害:医疗费(医疗机构凭据)、误工费(误工时间×收入)、护理费(护理标准×时长)、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医嘱/鉴定);
残疾:加残疾赔偿金(伤残等级×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限:60岁以下20年,75岁以上5年)、残疾辅助器具费;
死亡:加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同上标准×20年)、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死亡赔偿金)。
3.赔偿主体顺位: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无责亦有赔付)不分责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仍不足则由侵权人(肇事方)承担。
4.索赔路径: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列肇事方+保险公司为被告),需保留医疗票据、事故认定书等证据,注意3年诉讼时效。
(注:城乡统一赔偿标准已实施,不再区分农村/城镇户籍。)
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最晚几天出来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期限分以下情形:
1.一般情形: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
2.肇事逃逸案件: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
3.需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
其中,检验鉴定期限通常不超过30日,经上一级交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60日。因此,最晚情形为:现场调查后经批准延长检验鉴定至60日,再加上5日制作期,共65日内出具。
需注意,若存在极特殊情况(如鉴定技术复杂等),经进一步批准可能再延长,但实践中此类情况较少。最终以交管部门实际处理进度为准。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2条、第68条)
在了解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之后,我们还需知道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赔偿的计算期限,它对于最终的赔偿金额有着重要影响,不同的伤残情况计算期限可能不同。另外,赔偿项目中的后续治疗费也值得关注,这涉及到伤者康复阶段的费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是个复杂的问题,其中的细节和特殊情况众多。要是你对赔偿标准的具体应用、赔偿计算方法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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